暴雪&VALVE对《刀塔传奇》的维权真的失败了吗?
来源:GRG游戏研究组 发布时间: 2015-12-25 14:07:51
本周周一,各大新闻媒体开始转载美联邦地区法院称已驳回暴雪和VALVE诉讼《刀塔传奇》请求,部分媒体更辅以吸引眼球的标题大篇幅报道此事,仿佛《刀塔传奇》就此逃过一劫,免除被起诉的命运。实际上这是第一手消息对事件和美国法律的错误解读,导致后续媒体报道望文生义,与真实情况发生了偏差。
要知道实际情况怎么写,我们需要先研读一下这份18号的裁决书——Blizzrd v Lilith.pdf。在文章最后的conclusion是这么写的:
翻译过来就是,法院仅仅是在审理的材料的时候,判定暴雪&VALVE送审的材料并不齐全,主张的范围过于空泛,因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允许其重新整理材料(WITH LEAVE TO AMEND)。也就是说,法院并未对诉讼本身做出任何判决,仅仅是要求原告重新申报材料罢了,和《刀塔传奇》胜诉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而且,提出此项主张的被告方居然是uCool,而不是龙图/莉莉丝。
uCool是谁?又是怎么摊上这件事的呢?其实原因在于uCool代表作《Heroes Charge》——也就是代码级抄袭《刀塔传奇》的那款游戏,因为同样侵犯了DOTA系列的知识版权,所以同样被暴雪和VALVE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和莉莉丝同属于被告。
所以事实是在uCool的主张下,法院认定原告材料准备不足,要求暴雪&VALVE重新整理材料。而因为《Heroes Charge》证据不足,法院则同样地认定《刀塔传奇》的证据不足,一并驳回而已。嗯,根本与《刀塔传奇》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搭上了一位神队友罢了。
那美国法院是基于什么理由认定原告证据不足呢?作为原告方的暴雪和VALVE所主张的主要是在《刀塔传奇》和UCool的《Heroes Charge》中所使用的角色、技能等侵权。比如在针对《Heroes Charge》方面,他们就举了3个例子,称uCool的《Heroes Charge》中的这三个英雄分别抄袭暴雪的陈·风暴烈酒(熊猫)、纳迦战士和Dota 2的莉娜(火女)。
我们以陈·风暴烈酒为例,暴雪&VALVE指责uCool和莉莉丝在各种细节上抄袭了自家的虚拟形象,其中就包括抄袭人物的的衣服、武器、装备、面部表情、胡子、姿势、技能,甚至包括帽子的设计以及身上的竹子。
这对于游戏从业者而言,是非常明显的抄袭行为。但是法官的思维和我们自然不相同。引用网友“楚云帆”的言论:“法庭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是一望而知的侵权,也要有法律上的证据证明原告的主张。你要证明我侵犯了你的版权,那么你要拿出你拥有的版权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够充分,那么法庭就不能支持。如果你补充了足够的证据,那么诉讼就可以继续。”而uCool方面则抓住暴雪和VALVE的主张范围太过含糊,而且援引不当。比如说,他们说“几乎所有的角色”遭到侵权或一些场景、设置进行了模仿。并没有确实指出哪个角色、哪个场景侵犯了哪些权利。而法院支持了uCool的主张,仅此而已。
另外,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暴雪随即发表声明称,“2015年12月22日,此案现阶段的暂缓仅因程序问题-即法院希望我方对此控诉提供更多细节,目前法院尚未对我方所提出的著作权侵权之诉作出任何有关于诉讼请求实体内容的裁决。”大家可能都知道,美国对于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官司耗时往往非常长,所以现在就想着恭喜龙图或莉莉丝的朋友们可以先别着急发去贺电,毕竟现在他们与暴雪&VALVE在法庭上的较量,还未正式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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